嘉定区华江小学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及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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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ongpei 米粒妈咪课堂  ← 点击红色字,关注公众号
2020-06-24 16:36 字数 4274 阅读 1349评论 0
小学数学一年级上册 (苏教版)

  嘉定区华江小学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及招生对象

  一、招生计划、学区范围及招生对象

  (一)招生计划数:一年级招收4个班级,班额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二)学区范围:建华村、恒嘉社区、嘉城社区、嘉川社区、嘉星社区、嘉航社区、江丰社区(曹安路以北)、嘉蓝社区

  (三)招生对象:凡是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应当入小学一年级接受义务教育。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年度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经区教育局审批同意未入学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具体分类如下:

  1、人户一致适龄儿童

  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户口簿户主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且持有相应的产权人仅为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住宅类房产证或农村自有宅基地证(以下简称房地产证)的,在4月23日前经现就读幼儿园审验核实户口簿、相应的房地产证后,根据划定的学区(详见《2019年江桥镇校区划分安排表》),凭户口簿和相应的房地产证报名入学。

  2、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配住本区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须在4月23日前审验核实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户口簿等。就读本镇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至现就读幼儿园审验,其他幼儿至镇教委指定地点审验,配住本镇廉租房的本市户籍儿童入学,由区教育局视本镇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安排入学。

  3、申请“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本市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在本镇申请跨区县居住地入学,凭本镇《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以下简称《回执》,其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本区外镇户籍的适龄儿童确有困难不能在户籍地入学,选择跨街镇居住地入学,须凭本镇的《回执》(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与居住地相一致的房地产证(产权人仅为直系亲属或本人)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同一街镇内不接受“人户分离”居住地入学的申请。跨区、跨街镇的“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根据《2019年嘉定区“本市户籍儿童和学生在居住地登记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统筹安排。

  本镇其他寄放户口(含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参照居住地登记入学办法,由区教育局视本镇公办学校招生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申请在本镇接受小学教育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携带并递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明材料:能证明父母与孩子关系的家庭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

  (2)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3)《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的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用工合同(盖章)。

  (4)学生本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及预防接种证。

  (5)本镇住宅类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截止日期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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